关于公布令和5年度国外财产报告的提交情况
2025年1月,国税厅公布了2023年度国外财产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的提交情况。
关于该报告,截止到当年12月31日,拥有超过5000万日元国外财产的居住者(不包括非永久居住者),需要在次年6月30日之前,向住所所在地的主管税务署署长提交包含该国外财产种类等必要事项的报告。
如果在报告提交期限内提交,则即使因报告中记载的财产等而发生所得税或继承税的申报遗漏,该财产等所涉及的过少申报加算税将减轻5%(5个百分点)。
反之,如果未在提交期限内提交或根本未提交,或即使提交但内容不完整的情况下,则针对该财产等的申报遗漏,将增加5%(5个百分点)的过少申报加算税。
此次公布的概要显示,报告的总提交件数为13,243件,总财产金额为6兆4,897亿日元。其中,超过八成来自东京、大阪等大都市圈的纳税人。
总财产金额的构成中,有价证券占63%,存款和储蓄占13%,建筑物占7%。
此外,获得过少申报加算税减轻措施的件数为168件,增加所得等金额为67亿日元;而受到加重措施的件数为303件,增加所得等金额为105亿日元。
从这些数据推测,在期限内提交报告的纳税人,接受税务调查的比例较低。
国税当局基于此前积累的信息,通过国外财产报告及相关文件调查,以及利用与海外税务机关的信息交换,掌握海外金融账户及国外财产的遗漏情况。在税务调查中,往往会发现大量的违规事项。因此,按期限提交报告,是减少接受税务调查风险的有效对策。
如需准备税务调查等相关事项,欢迎随时向本事务所咨询。
创建时间:2025-05-07
